发展乡村产业要遵循市场规律
作者:乔金亮 摘自《经济日报》2023.3.21
乡村振兴要靠产业,产业发展要有特色。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是必须的,但是推进思路和推动方式要符合市场机制和产业规律。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,由农户、农民合作社和企业等经营主体自主选择,尤其不能搞行政命令,不能拍脑袋下指标、定任务。在农业强国建设中,应准确理解乡村产业振兴的内涵,推动不同乡村立足不同优势资源、形成不同产业特色,实现市场有需求、农户有收益。
近几年,有的地方动辄提出连片打造数万亩乃至数十万亩特色种养基地。这么大的面积,如果种粮那当然不愁卖,但特色种养则不尽然。试想同一农产品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和地区集中上市如果滞销怎么办?特别是林果业或养殖业一般生产周期长、沉没成本高,一旦碰壁,调头很难,代价也很大。我国幅员辽阔,各地有的林地多、有的耕地多,有的多灌溉、有的多雨养。要立足县域资源禀赋,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,地理位置、生态环境、交通设施、产业基础、劳动力资源、市场渠道等,都是要考虑的。
一定要看到,政府是要帮助农民,而不是代替农民。建设农业强国,必须树立市场导向,提高农业竞争力。各地在制定产业规划时,要多听听农民的意见。农民是农业经营主体,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,在涉及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最有发言权。只要经营主体符合法律法规,政府不宜指定种养的具体品种和业态。同时,农业也是保饭碗、保生计的基础产业。即使在发达国家,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也离不开补贴。因此,必须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,提供良好有效的公共服务。公共服务至少有两方面:一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,以补贴手段,支持农民种粮务农,这是基于粮食乃至农业的部分公共品属性。二是发挥研判监测预警作用,顺应价格信号和借力保险手段,这主要是针对乡村特色产业而言的。